小故事 大事件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回想97年10月中旬,台中市進化北路的一家卡拉OK店,在上午約十時三十分發生火警,當新聞畫面浮現一位熟悉面孔的老太太,跪倒在地上哭喊著:「為什麼﹗為什麼﹗慧慈啊!妳回來啊﹗」我驚恐著對家人說:「那是我一個最小保險客戶的奶奶」,當下即刻撥打電話手機都不通,直到傍晚才接獲小女孩的生父傳來訊息:「慧慈走了,阿芝現在中國房屋出租醫藥學院加護病房急救」,一陣鼻酸襲來; 原因是:二年前我幫這對母女規劃健康險與意外險時,小女孩才二歲多,媽媽認為年紀還小不需要保意外險,我建議:「小朋友就是因為不懂事,意外比較容易發生在大人不注意的時候,100萬元的意外險保費不貴」;但是媽媽以收入不穩定為由顯有難處,表示等長大一點再加保,所以我也就沒堅持;壞就壞在我沒有堅持,因為小女孩的壽險保額只有十萬元,喪葬費都不夠支付。 再往前推於95買房子年2月份,我逼迫一對同居人(他們是我認識多年的老朋友)各保100萬元意外險,因為兩人是做廢食油處理,經常開車全台中縣市跑,卻完全沒有保險,我知道收入不好,保費還是我先暫付,當然已還了;在96年元月份我通知他們要繳納續期保費,卻表示繳不出來,原因是還有違規罰單未繳,這下我也沒堅持; 96年4月份他們去福隆海灘烤肉游水,傳出這位體型健壯的男人溺斃消息,由於兩人經濟狀況不佳而且還沒結婚,男方的妹妹還向我詢賣屋問保險理賠事宜,我據實告知2月份意外險已到期,因未續繳保費,保單效力已終止了;而我能做的只有捻香致意,緬懷這位老友英年早逝,真是不勝噓唏。 以上兩件心情紀事,我在公司早會上已有分享過,對此我耿耿於懷, 久久不能自己:「我工作的責任不就是讓週遭的朋友,能擁有無後顧之憂的保障嘛,怎麼我沒有堅持呢」,每每想及至此,真想把他們都拉出來好好海扁一頓。 起初我很自責,後來想想,應以“前車之鑑”的正向餐飲設備思維來轉化成感動力量,更加積極傳達加強「走太快」的風險管理給認識或不熟的人, 讓一切不幸事件的遺憾,能降低承受者的悲傷指數,得以迅速恢復正常的家庭生活步調,才是我這份神聖工作最大的功德。 格友們,快請您專屬的保險業務員,依您現有的總資產(或年收入),做好規避「走太快」的風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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