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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合肥11月14日電 (記者 吳蘭)近日安徽省出台《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一石激起千層浪,被外界解讀為今後農民可通過流轉方式“買賣”宅基地,引起各方關註。記者14日採訪獲悉,實為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通過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用於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建設。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共28條,其中最為引人關註的就是探索土地流轉新機制和建立宅基地推出補償激勵機制。
  安徽,是傳統的農業大省,35年前中國農村改革始於安徽小崗村,此次安徽出台的新政吸引如此關註亦在情理之中。
  據悉,近年來,安徽省農村改革不斷深化,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就。為更好地適應“三農”發展,安徽省政府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並制定出28條具體意見。
  其中,在探索土地流轉新機制方面,探索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出租等方式依法進行流轉,用於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建設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激勵機制,引導土地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對土地流轉面積大、期限較長的項目各地可結合實際給予獎勵。(完)  (原標題:安徽探索土地新策 農民可流轉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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