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阮占江 “目前各地垃圾收運的城鄉二元化特點較為突出,農村垃圾不僅隨意傾倒現象嚴重,而且垃圾處理多是靠露天焚燒和簡易填埋,或是丟進河湖水系,對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嚴重,對農業生產安全和村民食品安全帶來較大隱患。”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石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戴海蓉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提出,各地應建立適應本地發展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科學編製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避免城鄉垃圾處理各自為戰的局面。
  “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是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民生工程。國務院先後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並將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作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大力倡導農村環境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從目前現狀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不足。”戴海蓉指出,一是各地缺乏規範化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垃圾收運多數只覆蓋城鎮規劃區範圍,垃圾收運的城鄉二元化特點較為突出;二是缺乏科學的垃圾處理方式;三是缺乏針對農村垃圾可操作的分類方法。目前大部分農村地區垃圾分類方法與城市相同,未考慮農村垃圾中灰土和農業有機垃圾較多的特點,缺乏與廢品回收體系的結合實行源頭分類;四是沒有垃圾管理的長效機制。資金保障機制不健全,對農村垃圾收運管理建立有償服務方面還處於政策空白,收費困難、資金短缺;收運體系不完整,有的地方垃圾有收集,但沒有運力,就近處理困難。
  “垃圾收運處理的發展方嚮應該是城鄉全覆蓋、管理常態化、參與社會化、服務市場化。建議各地科學編製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戴海蓉認為,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的內容應該包括:垃圾源頭分類策略、垃圾收運方式、垃圾處理方式、資源回收系統、收費管理和運行機制;國家和省級住建部門必須明確城鄉垃圾一體化規劃編製單位的資質要求,制定編製導則,出台規劃設計規範,並對編製的規划進行評審和論證,由地方政府明確其法律效力,確保規劃方案的科學合理和可操作性;國務院必須下令強制推行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的編製,並報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明確由地方政府負責建設任務落實和運營管理,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評估;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態城市必須將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列為創建考核的重點內容。國家預算內資金或專項資金投入的垃圾處理項目必須以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規劃為前置條件。
  “以農村為重點推行垃圾源頭分類,建立適合本地發展的資源回收系統。”戴海蓉認為,雖然農村垃圾分佈廣、收運困難、處理規模小確實是垃圾處理的難點,但農村居民穩定,靠近農林用地,便於有機垃圾分散就近處理,垃圾分類的可行性和意義更大。只要明確垃圾分類細則,就近配套垃圾轉運設施和資源回收站,農村垃圾是完全能做到減量化、資源化的。
  同時,戴海蓉建議財稅、物價部門應對垃圾處理制定合理的稅費制度,使地方政府有足夠的財力保障垃圾收運處理;建議國務院應加大對垃圾處理的獎補力度,中央財政對財政薄弱市和縣的焚燒發電廠、衛生填埋廠、廚餘垃圾處理廠等投資較大的垃圾處理設施應提高投入比例。
  “垃圾源頭分類投資不大,但節約了建設垃圾填埋場的資金,降低了運輸和處理成本,有看不見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戴海蓉認為。
  (原標題:城鄉垃圾處理不能再各自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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